时间:2024-11-27 11:22
一、劳务派遣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
劳务派遣员工若欲确认与其雇主间的事实劳动关系,可提供以下相关凭据以供参考:
首先是劳动者亲自填写的招聘登记表,
其次是雇主单位所保存的考勤记录,再者就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者相关明细、以及单位为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的记录。除此之外,雇主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以及其他同类岗位工人的证人证言等,也都是具有一定说服力的证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劳务派遣劳资纠纷处理找哪里解决
当我们遇到纠纷问题愁眉不展之时,其实有很多重要的方法可供我们选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里列举了四种常见而且行之有效的途径:
1. 协商解决法:即双方当事人平心静气、开诚布公地进行交流、协商,共同寻找平衡点并最终达成共识和妥协;
2. 调解解决法: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资格的组织与人员的陪同指导之下,以公平、诚信、合法为原则,明辨是非、理清责任,引导双方当事人心甘情愿地达成共识性的决议,最终妥善解决纠纷;
3. 仲裁解决法:如果调解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选择进入仲裁程序。仲裁需要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方可启动,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以及执业经验的仲裁员公正客观地审理案件、裁决结果;
4. 诉讼解决法:如果上述每一步都未能解决问题,那么最后还有一招——那就是诉诸法律。您可以前往当地人民法院寻求帮助,通过法律程序得以解决问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到期
劳务派遣合同期满之法律问题
在劳工契约即将到期之时,若雇主欣然愿意续订劳务派遣协议,并保持或提升劳工契约中的主要约定条件,而劳动者则明确表明不愿续约的话,原有的劳工契约将自动终止,雇主人士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金;
然而,若雇主欣然同意续订已有的劳工契约,但却试图降低其中的部分约定条件,而劳动者表示无法接受、反对续约,那么原有的劳工契约仍将自动结束,雇主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关的经济赔偿金;假如雇主根本无意续签已有的劳工契约,不管劳动者本人是愿意续约还是反对续约,原有劳工契约同样会自此终止,雇主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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