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22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3-26 17:00
工作地点: 宜宾
公告详情
一、医院简介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75年,是国家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国际"爱婴医院",四川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省级盆底诊疗示范基地,四川省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机构,宜宾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及诊断机构,四川省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宜宾分中心、宜宾市出生缺陷防控中心、宜宾市产科质控中心、宜宾市儿童保健质控中心、宜宾市妇幼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分中心、宜宾市妇幼保健机构医院感染防控质量管理分中心挂靠我院。目前开设的临床医技科室有:产科,妇科,儿科,新生儿科,不孕不育科,乳腺甲状腺科,中医科,儿童保健康复科,口腔科,妇女保健科,急诊科,手麻科,重症医学科,男科,肛肠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病理科,药剂科,拥有特色门诊:心理咨询门诊、儿童哮喘标准化门诊等。其中妇产科、儿科为宜宾市临床重点专科,孕产期保健门诊、更年期保健门诊为市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
现有职工385人,高级职称46人,中级职称101人。医院现有院区两个,分别是南岸院区、人民路院区。南岸院区位于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外江路与南十字路交汇处),按照国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规划设计,项目占地面积53亩,一、二期总建筑面积为6.63万平方米、300张床位,车位600个,有对外开放的食堂。新院区已于2024年6月全面投运,搬迁后就医环境、功能布局和设施设备得到全面优化和提升。
医院拥有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高端160排CT、乳腺钼钯检查仪、高清3D腹腔镜、进口超声高频能量系统、脐血流分析仪、气囊仿生助产仪、导乐镇痛分娩仪、四维彩超诊断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精子质量分析仪、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串联质谱分析仪、产后康复仪、骨密度检测仪、0岁及以上肺功能检测仪、婴儿培养箱、有创呼吸机,高频呼吸机、输血换血泵、无创CPAP呼吸机、新生儿行为评定系统、新生儿听力筛查仪、新生儿多功能辐射台、美国Suresight新生儿视力筛查仪、专用新生儿多参数心电监护仪和新生儿转运系统等仪器设备。
展望未来,我们正满怀动力,激情追求,以开放的姿态、创新的思维、全新的格局和不断提升的医疗保健服务品质为依托,立足妇儿,彰显特色。诚邀有志之士共谋发展!
二、招聘岗位、人数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工作需求,本次招聘行政工作人员、临床医疗医技、护理、医助等共计22个岗位。部门/科室简介详见院内官网。现将本次招聘需求及岗位条件公布如下:
(一)各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1.医师岗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6日;
2.其他岗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下午17:00,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二)报名方式:
1.医师岗位:可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2.其他岗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三)报名流程: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将《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信息表》(附件1)和相关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其它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带至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新院9楼人事科(宜宾市叙州区万竹路32号)。
2.网上报名:报考医师岗位人员需将《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信息表》(附件1)和相关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扫描件各1份,以及其它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以报考人员“姓名+岗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318387612@qq.com。
(四)联系电话:0831-8215203。
四、考试
(一)医师岗位考试
1.医师岗位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相应岗位招满即止。考试采取专业技能面试的方式进行。若报名考生人数大于30人,则采取笔试或对简历择优筛选等形式,按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人数1:3比例入围专业技能面试(入围者将采取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简历筛选参照以下条件排序:(1)专业技术职称;(2)岗位相关资格证书;(3)学历层次;(4)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工作经历;(5)工龄;(6)获奖情况。
2.如考生的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环节。其中,若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或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其他岗位考试
1.其他岗位采取理论考试+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现场面试分数满分均为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其他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等于或高于1:3,按照笔试成绩排位,以招聘名额1:3比例进入面试。如:该岗位招聘1人,则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前三名进入面试;如招聘2人,则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前6名进入面试,以此类推;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3.其他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或未形成竞争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资格复审、录用
(一)专业技能面试通过后进行资格复审。对专业技能面试通过后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宜宾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录用资格。
(二)录用办法:
医师岗位总成绩: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总成绩;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总成绩。
如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试岗、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按以下排序确定试岗、体检、考察人选:1、专业技术职称;2、岗位相关资格证书;3、学历层次;4、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工作经历;5、工龄;6、获奖情况。
(三)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可前来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新院9楼人事科查询(宜宾市叙州区万竹路32号)。
六、试岗、递补和拟聘公示
(一)试岗
通过考核的人员到科室试岗一周,由使用科室对试岗人员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步体检环节。
(二)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我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递补
因试岗、体检、考核不合格、录用后中途自动放弃或因我单位相同岗位空缺(如:人员离职等)出现的缺额,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是否递补。如需递补,递补方法为:按照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次招聘各阶段的递补期均为不超过1年。
(四)拟聘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举报电话:0831-8215203。
(五)录用。
试岗、体检合格者被医院预录取,试用期三个月(满足《宜宾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修订新进人员试用期相关规定的通知》条件之一,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七、薪酬福利待遇
试用期和聘用期按照对应岗位编外人员的薪酬标准执行。
八、其他说明
(一)考生要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3月19日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第一次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表 | ||||||
科室 | 岗位 | 专业条件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年龄 | 招聘 人数 | 其他相关资格条件 |
党办 | 工作人员 | 专业不限 |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1 | 有办公室工作经验优先。 |
院办公室 | 工作人员 | 专业不限 |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1 | 有办公室工作经验优先。 |
信息科 | 工作人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 |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1 | 具有计算机二级、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相关资格证优先。 |
医教科 | 病案编码员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信息工程、卫生信息管理、卫生统计、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1 | 具有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及以上资格证。 |
医教科 | 工作人员 | 公共事业管理、临床医学、中医学、儿科学、麻醉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 |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1 | 具有三级医院医疗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
院感办 | 公卫人员 | 预防医学、妇幼健康学、卫生监督 |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1 | |
妇科 | 医师 | 本科: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1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培训专业为妇产科类。 |
重症医学科 | 医师 | 本科: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1 |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范围为重症医学专业或有重症医学进修经历者优先。 |
产科 | 医师 | 本科: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3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培训专业为妇产科类。 |
新生儿科 | 医师 | 本科: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儿科医学方向) |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1 |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培训专业为儿科类。 |
妇女保健科 | 康复技师 | 本科:康复治疗学、中医康复学 研究生:运动康复与理疗学、中医康复学 |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1 | 具有康复技术初级及以上职称。岗位特殊,建议女性报考。 |
中医科 | 中医康复技师 |
研究生:运动康复与理疗学、中医康复学 |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1 | 具有康复技术初级及以上职称。有三级医院康复工作经验优先。 |
放射科 | 医师 | 本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 1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
麻醉科 | 医师 | 研究生:麻醉学 | 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1 |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麻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规培专业为麻醉)。 |
检验科 | 检验技师 | 研究生:临床检验诊断学、病原生物学、免疫学 | 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1 | 具有检验技术初级及以上职称;应届毕业生不做职称要求,但本科阶段专业应为医学检验技术。 |
病理科 | 医师 | 本科: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 1 |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
生殖科 | 医师 | 研究生:妇产科学、临床医学(妇产科学方向) | 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1 |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妇产科);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规培专业为妇产科类)。 |
儿童康复科 | 医师 | 本科:临床医学、儿科学、临床医学(儿科医学方向) |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 1 |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具有儿童康复科或康复科进修合格证优先。 |
心电图室 | 医师 | 本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本科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 1 |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具有心电图专业进修合格证优先。 |
助产岗 | 大专:助产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3 | 具有护士资格证、执业证。取得省级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优先。 | |
护理岗 | 大专:护理、助产;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12 | 具有护士资格证、执业证。取得省级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优先。 | |
医助 | 医学相关专业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5 | 熟练使用电脑。具有普通话二级证书及以上优先。 | |
备注:以上岗位中,本年度结业的规范化培训医师不作执业范围要求;如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执行:“招聘岗位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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